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陆续公布利好能源行业发展的消息,对光伏行业政策导向、未来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1月5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开展进行了更详尽的指导。
《通知》对增量配电业务的项目业主确定、增量和存量范围界定、增量配网规划工作、增量配电网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在增量配电业务的业主确定方面,《通知》规定,存量配电网项目应由产权所有人申请作为业主,新增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的业主应通过市场化方式优选确定。尚未确定业主的试点项目,地方政府不得直接指定业主,企业不得强行要求获取控股权。
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是什么?简单说就是增加社会资本进入配电业务。以前只有国企可以做这些事情,现在符合要求的民企也可以做这些事情了。目的是为大规模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铺平道路,发展多能互补智慧能源为主的新型分布式能源一体化生产消费系统,为能源综合利用效率的提高创造了有利条件。这也为光伏行业未来进入电力交易市场打下了基础。
此外,国家能源局亦释放出利好消息。1月15日,国家能源局电力司举办发布会,对11月份发布的《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下称“行动规划”)做出了详尽解读。
《行动规划》共提出了七类28条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对光伏消纳有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这一文件的出台,意味着光伏消纳情况将发生改变。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解读,对于光伏行业来说,需要关注以下几点:
1、光伏消纳目标将细分到重点省份,新疆、甘肃、内蒙古等消纳问题严重的大省未来或将执行国家分配的年度消纳目标和专项考核制度。
2、2018年我国清洁能源消纳成效良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中光伏利用率97.0%,风电利用率92.8%。按照文件目标,2019年,光伏利用率将高于95%,风电利用率力争达到92%左右。
3、未来国家将通过各种措施强化清洁能源消纳目标的考核工作,对于风电、光伏以及水能利用率高于95%的区域和主要流域,其限发电量在合理范围内,不再计入全国限电量的统计范围。
4、电力市场化改革将加速,未来光伏跨省区交易市场有望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将协同推进,可再生能源法修订工作也将启动。
5、储能电站建设再次被提出,多种能源之间联合调度也将出现。
除上述利好政策外,自2019年1月1日起,《土壤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近10项环保法正式实施,意味着环境保护正式进入有法可依的阶段。在生产的同时坚持对绿山青山的爱护,也是中国经济未来发展的重要趋势,其中清洁能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光伏行业也将迎来发展的新契机,为帮助企业节能减排、促进绿色环保、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